各位家长: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扩大免疫规划的通知》(苏卫疾控〔2008〕12号),苏州市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公告如下:
按照省卫生厅修订的《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详见附表),在目前全市范围内已经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A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8种疫苗的基础上,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并将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3种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11种疫苗的常规预防接种,用于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甲型肝炎等12种传染病。
根据《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江苏省户籍儿童和在本市居住或办理预防接种证满2个月的非江苏省户籍儿童,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免费接种的疫苗及接种对象规定如下:
1.麻腮风疫苗和甲肝疫苗:200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达到《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中规定的各剂次应种月龄的儿童。
2.A+C群流脑疫苗:第1剂次和第2剂次分别为200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和2002年5月1日以后出生,达到《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各剂次应种年龄的儿童。
3.无细胞百白破疫苗:200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达到《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中规定的各剂次应种月龄的儿童。
4.乙脑减毒活疫苗:2006年5月1日以后出生,达到《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各剂次应种年龄的儿童。
5.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A群流脑疫苗:所有达到《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各种疫苗各剂次应种月(年)龄的儿童。
特此公告!
苏州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