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要求,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招聘岗位(0071、0072、0073、0074、0075岗)自2025年6月30日24:00起停止报名,现将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5日(星期二)9:00—15:00,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6号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A1117办公室。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考生携带《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及《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
2.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可提供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留存联)、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如不能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的,请考生本人承诺:如通过面试进入体检,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或空白网签件。未能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供的,同意取消录取资格。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2024年毕业生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要求其毕业后至报名时未就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5.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6. 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报考相关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须提交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二、面试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通知由招聘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3.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8265568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2.《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复审表》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7月25日